提起《玉堂春》,有人说不过听唱而已。其实不尽然。这出戏的唱工确很精彩,若遇名家演唱,真是美妙的艺术享受。但仅仅唱得好,还不够,重要的是把“戏”演出来,揭示人物性格和心理活动。这就要准确地认识和把握人物的分寸。
苏三虽是流落风尘的妓女;却有志气,有心胸,对爱情忠贞不二。王金龙被赶走,她誓死不再接客,以至被骗卖,受欺凌,身背“命案”。她抱着九死一生的心情来都察院受审,希望一雪沉冤。哪知堂上坐的却是王金龙。苏、王的关系,又被老吏刘秉义看破,乘机捉弄、挖苦,摆起审“花案”的架式。苏三这场官司很不好打。她的高尚品格和不幸遭遇理应激起观众的同情。因此,苏三应稳重而不轻浮,应准确而不失实。中心是掌握好苏三是在都察院受审这一特定环境的分寸。可是,这一点往往被一些演员所忽略:或是单重唱工,不重人物;或是因袭某些传统演法;或是迎合某些观众的“趣味”,分寸失当,出现了不应有的效果。
苏三来到都察院,从没见过这个阵势,她“胆战心又寒”,雪冤决心中又有惧怕和紧张。苏三上堂,让“抬起头来”,王金龙一见大吃一惊,苏三该怎么反应?不少演法是两人同时左盯右看。这样对眼光,苏三哪里是“胆战心又寒”?在戒备森严的大堂上根本不能容许犯人这样用眼扫来扫去。这么盯看,不可能认不出王金龙,如果认出,苏三心里怎么想,下面的戏又该怎么唱?这种左盯右看,貌似做戏,实则损伤了戏和人物,演的是轻浮的妓女,不是特定环境下的苏三。曾见有位演员在“抬起头来”时,双目低垂,任凭“验明正身”,倒更合乎情理。
苏三想陈冤,堂上偏要问令人难堪的“院中苟且之事”。苏三不能正面反抗,但怎样对待这侮辱性提问,回答时的分寸和神态,又决定着人物的高低。苏三唱“是那王……王公子”时,有的演法,着意渲染苏三的娇羞,忸怩作态’_l把苏三演成忘掉受审地位的轻佻妇女,显然是不对的。苏三没有料到会这样提问,提问深深刺痛她内心的隐痛。她实在不愿回答,却又不能不回答。一瞬间的惊愕、迟疑、痛苦、决断,都要在这句唱腔中体现出来。程派的《玉堂春》这么演:听问蓦地一惊——怎么问起这个来了!“王”字上拖腔,音不高,音质沉着,表示思谋怎么回答,脸上渐露痛苦神色,最后果断而凄楚地唱出“王公子”,把苏三心中痛苦而又不得不说的感情表达出来,毫无轻浮、之感。
叙述往事的西皮原板,虽是爱情的回忆,难免有羞意,但回忆毕竟是甜酸苦辣咸五味俱全。因此,羞只能略作点染,基调决不是欣赏而是痛苦。掌握好人物的基调,就是唱到“关王庙中海誓山盟”那句,体现的只能是感情的追忆,不致有不健康之感。如果分寸掌握不当,忽视人物的基调,就是把“叙叙旧情”的旧词改了,猥亵的手势去掉了,眉目只要稍露轻佻,还会使人产生不好的联想。那演的仍是轻浮的妓女,而不是品格高尚、心地善良的苏三。格调也就低了!
这里面有个演员如何理解和把握人物,又如何引导观众的问题。《玉堂春》的苏三来不得半点轻佻浮荡。若人物分寸掌握、体现得当,就会脱俗,塑造出深刻动人的形象,演的是“冤案”;若判断、领会得不准确,就会俗不可耐,人物随之变形,戏也就成了“花案”。显然,《玉堂春》是个冤案,不是“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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