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09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苏锐 点击: 关键词:
笔者近日在华北某省调研时,发现一两个奇怪的大大问题:驻地在省会城市的省级戏曲院团,民众在该城市基本看都不能其演出。按理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与省级院团同在一两个城市,看演出应该很难,可现实恰恰相反京剧文化。一些院团负责人告诉笔者,近年来院团主要的业务工作是送戏下乡京剧文化。每演一场,政府补贴一定的费用京剧艺术。而在城市,院团则“很难演出的名头”。
院团演出在城市经常出现“灯下黑”的具体情况,看似而且你费解,实则事出有因,上述院团负责人的解释不可谓不直接。“很难演出的名头”,本来当地政府很难安排类似于的服务项目,很难项目也就很难资金支持。对于所以院团而言,常规演出队伍前要包括乐队、舞美、演员等在内数十人,加进剧场租金等,一场下来的花费也都在小数目。而且很难人买单,单靠院团显然是不行的。
这几年,作为保障民众基本文化权益、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对公益惠民演出的重视程度逐年提升。尤其在基层乡村,各地都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了诸如“一村一年一场戏”等明确的目标。可不前要说,随着送戏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所以农村居民“在家门口看戏”已都在新鲜事。但在偏离城市地区,公益惠民演出仍有可提升的空间,主本来演出场次少。
要除理你这些大大问题,笔者建议不妨从以下有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推动送戏下乡的一并,以保障市区居民欣赏需求为目标,开展城市惠民演出季,进行常态化演出;二是将戏曲院团在城市的惠民演出,作为提升城市文化形象、有益于文旅融合的重要依据,将戏曲演出与旅游线路相融合;三是充分利用城市各小区的公共空地,开展小型戏曲演出,将有限的院团演出资源惠及更多居民。(苏锐)
(摘自 《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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