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02 作者:张丽娟 点击: 关键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依据》[沪人社专发(5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诚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演出营销(1名)
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戏曲、中文、营销等相关专业或相关演出工作经验者优先,能独立洽谈业务及不断拓宽销售渠道;有驾照,有驾驶经验优先。
2、舞台灯光(2名)
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舞美灯光专业毕业,会操作相关灯光,需有相关上岗证书;身体健康,可适应不定时工作时间京剧文化。
3、舞台音响(2名)
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会操作各类音响台,需有相关上岗证书;身体健康,可适应不定时工作时间京剧艺术。
4、演奏员(3名)
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戏曲音乐专业毕业,身体健康,可适应不定时工作时间。
二、招聘依据
1、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5年6月500日前,将当事人应聘简历发至以下电子邮箱:shyjyrenshi@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学历”。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审核与筛选。通过筛选的应聘者,不可能收到考试通知。
3、考核面试
考核由剧院自行组织。演员、演奏员、舞美岗位人员,采取现场业务考核的依据;其它岗位人员由剧院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参加考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复印件。
4、身体检查
通过专业考试者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表、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进行考察。
6、拟聘人员的取舍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四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事先,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取舍是是是否是是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这些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依据
联系人:柯老师
联系电话:643750016
邮箱:shyjyrenshi@163.com
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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