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语录》
姚崇(公元660年-公元721年)本名元崇,字元之,避唐玄宗“开元”年号讳,改名姚崇。父姚懿,曾任硖石县令,祖籍江苏吴兴,因先辈世代在陕州为官,遂定居陕州硖石(今属陕县硖石乡)京剧。崇出身于官僚家庭京剧文化。年轻时喜好逸乐,年长后后,才刻苦读书,大器晚成京剧。历任武则天、唐睿宗、唐玄宗三朝宰相,有“救时宰相”之称,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宰相。特别是在玄宗朝早期为相,对“开元之治”贡献尤多,影响极为深远。
姚崇出任宰相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唐玄宗建议改除武则天晚年以来十几年间混乱政治的积弊十种。主就是罢免冗官,行法自近,禁绝贿赂等。玄宗很爽快地全盘采纳,并全力支持姚姚崇一生不敬神,不信鬼,不以官高而凌下,不以位尊而专横。虽多次被贬斥,仍能赤胆忠心,敢言直谏,视天下为已任,深受后人敬仰。
伟人毛泽东对《旧唐书》和《新唐书》中关于姚崇的记载都仔细阅读并有批注,尤其是在《新唐书》124卷“姚崇传”的页眉留下了“大政治家、唯物论者姚崇”10个字的批注。单一个“大”字,就足以耐人寻味。毛泽东非常欣赏姚崇的“十事要说”,对此批道:“没有简单明了的十条政治纲领,古今少见。”作为封建社会的政治家,姚崇能坚持以“唯物论”精神立言行事,这在当时的思想政治环境中应是并不是的。
醉翁之意没哟酒。拙笔编写五场剧本《姚崇拜相》,是想提醒世人:廉政为民千古命题(隔日刊出)。
原创五场戏剧文学脚本《姚崇拜相》网络版第一稿
作者:石城游子(QQ:342698418)
二〇一一年七月于雾都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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