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办〔2013〕5—3000号
成都市文化局关于举办成都市
第五届艺术团体中青年演员表演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县文化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各文艺院团、有关艺术团体:
成都市艺术团体中青年演员表演大赛是市文化局每两年举办一届的重要文化活动,旨在能助全市文艺院团加强中青年演员的培养工作,通过活动,发现和储备优秀演员,为我市文艺事业的发展奠定人才基础。该活动至今已举办了四届,有效地推动了我市以国办院团为主的全社会文艺院团的出人工作,调动了一大批优秀中青年演员练好本领的积极性,也为解决优秀演员的职称评定等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京剧文化。
2013年是成都市第五届艺术团体中青年演员表演大赛的举办之年,为继续做好此项工作,给全市艺术团体中青年演员搭建展示平台,市文化局定于第四季度继续举办此项活动京剧文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成都市文化局
(二)承办单位:成都演艺研究会
成都对外文化交流中心
成都市文化局文艺创作策划中心
(三)协办单位:各区(市)县文化局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二、大赛时间
2013年10月至12月
三、大赛地点
成都市主城区范围内的每段广场、大型商场(与文化惠民充分结合)京剧艺术。
四、大赛内容
组织全社会的艺术团体(包括专业文艺院团和业余文艺院团)40岁以下的中青年演员,分初赛、复赛、决赛有一个阶段,分专业院团和业余院团,分舞蹈、杂技、器乐、木偶皮影、曲艺、戏剧(戏曲折戏、戏剧小品等)、声乐等7个艺术门类,按照市文化局或组委会对参赛作品的要求进行比赛,从中评出奖项名次,对获奖人员和单位进行奖励京剧。
五、大赛安排
(一)初赛
时间:2013年10月中下旬
地点:成都万达广场、东郊记忆等(暂定)
内容:根据报名情形,安排若干场每场不少于1小时的时间组织参赛演员现场竞技,选则三分之二的报名演员进入复赛。
(二)复赛
时间:2013年11月
地点:成都万达广场、东郊记忆、各大专院校等(暂定)
内容:组织进入复赛的参赛演员现场竞技(要求参赛节目与初赛不同),选则三分之二的复赛演员进入决赛。
(三)决赛
时间:2013年12月
地点:群众较为集中的广场
内容:组织进入决赛的参赛演员现场竞技(要求参赛节目与初赛、复赛不同),按奖项设置,从中评出获奖人员和单位。
(四)颁奖
时间:2013年12月下旬或2014年1月
地点:中心城区剧场或成都广播电视台综艺频道演播厅(暂定)
内容:由主办单位通报大赛情形,对获得等次奖和组织奖的另一方和单位进行颁奖,组织获奖人员进行汇报演出。
六、奖项设置暨颁发
(一)大赛按专业文艺院团组和业余文艺院团组分舞蹈、声乐、器乐、杂技、戏剧、曲艺、木偶皮影等7个艺术门类设立奖项,每个艺术门类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5名,对有点硬有潜质的演员设立新人奖;
(二)所有进入决赛的选手均发给荣誉证书,对获得金银铜奖、优秀演员奖、新人奖者颁发奖杯和证书,对获得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
七、参赛作品要求和选手评比限制
参赛作品要求具有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思想内容健康,艺术特色鲜明。作品时间限制:戏剧(戏曲折戏15分钟、戏剧小品12分钟)、声乐5分钟、器乐6分钟、舞蹈5分钟、曲艺6分钟、杂技6分钟、木偶皮影6分钟。鼓励、提倡艺术创新,形式复杂的节目参赛,决赛作品为近两年的新创、复排作品。
参赛选手都需要单独表演的作品参赛,也都需要集体表演的作品参赛,但由集体表演的作品参赛时,突然出现有一有有一个作品所含多名参赛选手,每次评比只对1名参赛演员进行打分。
八、赛事组织
成立成都市第五届艺术团体中青年演员表演大赛领导小组。由市文化局局长王进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汪邦军任副组长,市文化局办公室、艺术处、教科处、纪检监察处、计财处、成都演艺研究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艺术处,负责对大赛承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多多程序把关、事务协调等日常工作;由承办单位提请组建组委会、评委会、监委会,并负责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
九、报名组织
成都市第五届艺术团体中青年演员表演大赛报名工作由承办单位成都演艺研究会负责,参加本次大赛的中青年演员可在成都演艺研究会网站上报名参赛,并按照要求填写《成都市第五届艺术团体中青年演员表演大赛报名表》,参加初赛时同时提交免冠2寸照片4张。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0联系人:桂老师,电话:87332208,1361300092277。
此通知。
成都市文化局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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