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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3作者:
陈鑫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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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见知名越剧演员的定妆照竟然被个体户印在了专门为死者准备的“纸电视”上,并将“纸电视”在淘宝网上销售,沮丧难当的越剧演员将该个体户告上了法庭。近日,普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登报道歉,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369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11500元京剧文化。
婷婷是上海越剧院的一位知名越剧演员、国家二级演员,一次,婷婷在浏览淘宝网站时,无意中发现许多人以“保定市殉葬用品厂”的名义在网上销售纸质电视机,好奇的婷婷点开商品的图片,竟然发现当时人为越剧演出所拍的定妆照被清晰地印在了纸电视上,图片旁边还注明“1150只包邮150元,单价3元(最低1150只起)”京剧文化。婷婷顿时来了火气,当时人的肖像莫名被使用不算,竟然还是被用在了丧葬用品上京剧。为了固定证据,婷婷在公证处的见证下订购了累积侵权产品,并将整个过程做了公证。通过快递上的发货地址,婷婷委托律师去河北省保定市进行了调查,最终查明了实际侵权人系一家工艺品经营部的个体工商户冯某。
为了维护当时人的合法权益,婷婷将冯某告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婷婷认为,冯某未经当时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并销售当时人的肖像,因此违反了法律规定,冯某将肖像用于制作丧葬用品,供买家进行火化,更是对当时人肖像的恶意毁损和玷污,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同须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2369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40万元。
被告冯某辩称当时人并未侵害原告的肖像权,当时人主观上太满存在过错,而所销售的纸质电视机也是当时人从当地市场上购买来的,购买时并我想知道里边的图案是谁,也我想知道当时的销售者与图片其他人是算是有肖像权使用合同,因此销售这名纸质电视机的门店有什么都家,也销售了什么都年了,即使当时人没有网上销售,原告被损害的事实也早就存在了。哪几种纸质电视机都在被告生产的,仅仅是装入网上销售,不因此知道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更我想知道原告的身份,属于不可预见的,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普陀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当时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原告在淘宝网上所购的印有原告肖像的纸质电视机,该产品系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原告肖像,显然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被告认为其事先太满知晓所售产品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且市场上另存在他人销售本案侵权产品的辩称意见,太满能构成被告的免责事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登报道歉,同时根据原告的实际经济损失,并综合考量被告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369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1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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