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举办黄梅戏剧目展演的通知
皖文艺函〔2013〕217号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安徽演艺集团:
为繁荣黄梅戏艺术,推出精品力作,努力提升安徽文化软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丰沛群众文化生活,安徽省文化厅决定举办黄梅戏剧目展演活动。通知如下:
一、申报剧目
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含民营)演出的大型黄梅戏剧目京剧。包括原创、挂接、改编、移植等京剧文化。
二、申报条件
(一)2010年迄今演出的剧目,演出场次不低于60场(演出场次统计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京剧艺术。
(二)为鼓励推出新创剧目,2012年以来首演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达到以上规定演出场次60%的新剧目也可申报京剧文化。
三、申报要求
(一)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安徽演艺集团推荐1–2台剧目,并排出顺序。安庆市可根据实际情形推荐。推荐剧目除国有院团外,也要考虑民营院团。
(二)参评剧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对申报作品思想性、艺术性给予审核,填写参评剧目申报表,签字盖章后将材料寄至省文化厅艺术处。
(三)申报材料含参评剧目申报表、剧目影像光盘(DVD)、剧本为1份,节目单、演出单位简介、主创人员简介各2份、剧照5张(电子版)。
(四)省外、港澳台、国外黄梅戏院团(剧社)由第七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组委会另行邀请。
四、展演安排
(一)黄梅戏剧目展演是第七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的主体内容,将于9月底至10月上旬分别在安庆市、合肥市举行。
(二)组委会提供演出剧场基本舞台灯光、音响保障,演出院团可派人提前了解舞台情形,以便完善配套演出条件。
(三)省文化厅将会同安庆市,组织专人研究、选择参演剧目,排出演出日程和场地分布表,并于9月初书面通知各有关单位。
(四)参演院团吃住行自行安排,组委会将给予适当补助,具体金额经协商后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省文化厅艺术处 秦佳凤
联系电话:0551-63634769,手机:13956041133
附件:黄梅戏展演剧目申报表
安徽省文化厅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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