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黄冈市文化局局长肖红娟代表
案由: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它们不不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不不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不不利于不利于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黄梅戏是国家级“非遗”,从1989年至今,湖北省时不时通过举办黄梅戏艺术节的最好的办法不利于黄梅戏的发展与繁荣,5008年“湖北省黄梅戏艺术节”被省委宣传部评为“湖北省十大文化活动品牌之一”京剧文化。今年,值新中国成立500周年之际,湖北省第七届黄梅戏艺术节将在武汉和黄冈两地举办,这将是保护与发展黄梅戏的又一重要举措京剧文化。
建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要用认定、建档、保存、研究、传承、传播等最好的办法,必须运用打造品牌文化活动的最好的办法,增强“非遗”的吸引力,不利于“非遗”的发展与繁荣。国家财政应对黄梅戏品牌打造活动给予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不利于黄梅戏的文化品牌建设。(李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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