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十年“禁戏”略论之二 -说戏谈史-菊坛文萃-戏曲艺术

 2023-12-26  阅读 3  评论 0

摘要:媒体的批评 就像1950-52年一样,1953年以后各地的“戏改”情况也是非常复杂的。如前所述,经过文化部与政务院“五五指示”的“纠偏”,各地随意禁戏的情况有了明显改观,但是,情况仍然并不理想,致使中国当时最权威性的媒体发出了极严厉的批评: “在已往的三年中,中央、各

媒体的批评

就像1950-52年一样,1953年以后各地的“戏改”情况也是非常复杂的。如前所述,经过文化部与政务院“五·五指示”的“纠偏”,各地随意禁戏的情况有了明显改观,但是,情况仍然并不理想,致使中国当时最权威性的媒体发出了极严厉的批评:

“在已往的三年中,中央、各大行政区、各省文化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中央的戏曲改革政策没有作认真的深入的传达,对各地戏曲工作干部没有进行认真的经常的教育,直到现在,中央的戏曲改革政策在各地的执行情况,是非常不能令人满意的。目前各地戏曲改革工作中的严重缺点,主要表现为对待戏曲遗产的两种错误态度:一种是以粗暴的态度对待遗产,一种是在艺术改革上采取了保守的态度。这两种错误态度是戏曲改革工作向前发展的主要障碍,必须坚决地加以反对。

各地戏曲工作干部中有不少优秀的工作者,他们依靠当地艺人的通力合作,以正确的态度对待遗产,因而取得了成绩;但也有不少戏曲工作干部长时期不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思想水平与文艺修养,经常以不可容忍的粗暴态度对待戏曲遗产。他们对民族戏曲的优良传统,对民族戏曲中强烈的人民性和现实主义精神毫不理解;相反地,往往借口其中含有封建性而一概加以否定,甚至公然违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不经任何请示而随便采用禁演和各种变相禁演的办法,使艺人生活发生困难,引起群众的不满。他们在修改或改编剧本的时候,不是和艺人密切合作审慎从事,而是听凭主观的一知半解,对群众中流传已久的历史故事、民间传说,采取轻举妄动的态度,随便窜改,因而经常发生反历史主义和反艺术的错误,破坏了历史的真实和艺术的完整。”

按照文化部与政务院指示精神,1952年以后,各大区以及大区撤消后的各省,都相继就“戏改”情况给文化部提供了当地审定剧目基本情况的报告。在这些报告中,各地建议、提请中央停演或禁演的剧目,和认为可以不经修改直接上演的剧目,只占据所有上报剧目中的一部分,此外更有相当数量被认为是需要修改后才可上演的剧目。也就是说,在剧目的禁止上演与允许上演之间,一直存在着一个相当广阔的灰色地带,那就是所谓需要修改后上演的剧目。如何对待这类剧目,才是厘清1950年代以来的禁戏究竟达到了何种程度,以及传统剧目究竟遭遇着何种命运的关键。

且以湖北省为例。虽然湖北省政府文教厅在发布经中央文化部审定的禁演剧目时明确通告,“未经中央文化部指示和虽有严重思想毒素之其它剧目但在未经呈请中央文化部审核批示禁演、停演之前,根据政务院指示各地均不得擅自公开的和变相的予以禁演和停演”。但是情况仍不容乐观,1956年湖北举行戏曲观摩演出大会的通知透露,该省在戏剧演出剧目方面问题不少,“种种清规戒律和过多的行政干涉,致使有的剧种得不到应有的扶持与发展,许多优秀的传统剧目与表演艺术被埋没,行将失传,现有上演剧目极其单调、贫乏”。

《戏剧报》1956年第7期发表的题为《发掘整理遗产,丰富上演剧目》的社论,更在举出大量各地粗暴对待传统剧目的事实例证之后写道

“根据政府法令,禁演必须经过文化部批准,因此近年来已肃清了不遵守法令明目张胆地禁戏的现象。可是变相禁戏却还风行:某些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常常凭着个人好恶,对一些不符合自己口味的剧目提出了无法‘奉行’的修改意见,有的根本予以否定,或者说这出戏得考虑考虑研究研究,从此就把它搁置起来;或者邀请演员开会,说服演员大批大批地‘自动停演’;或者在报章杂志上进行粗暴批评;从此,演员对那些戏就再也不敢上演,勉强演出也是‘理不直气不壮’,提心吊胆。

所有这些,戏曲演员把它叫做‘婉转的粗暴’,叫做‘一言以毙之’。这就造成了近年来上演剧目的大量减少,剧场上座率的普遍下降,使得广大观众对戏曲工作深为不满。”正如张庚所批评的那样,“我们在衡量剧目,特别是传统剧目方面存在着一些思想上的混乱。这些混乱是造成目前戏曲舞台上剧目贫乏单调的原因之一,甚至可以说是主要原因之一;而剧目单调贫乏,又是目前戏曲艺术向前发展的障碍。”  

中国戏剧的演出剧目具有相当强的承继性,多数剧目都经过许多代艺人的精心雕琢。因此,要想通过戏改干部和现有的一代艺人,在数年里使大量剧目都经过修改,达到既在意识形态层面上令当局满意,又能经得起舞台与观众检验的程度,几乎没有任何可能。

[1][2][3][4][5]下一页

版权声明:xxxxxxxxx;

原文链接:https://lecms.nxtedu.cn/xiqu/214532.html

标签:db关键词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管理员

  • 内容1196427
  • 积分0
  • 金币0
关于我们
lecms主程序为免费提供使用,使用者不得将本系统应用于任何形式的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需由使用者自行承担,与本站和开发者无关。一旦使用lecms,表示您即承认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此条款的约束,并遵守所有相应法律和法规。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admin@qq.com
注册登录
注册帐号
登录帐号

Copyright © 2022 LECMS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LECMS 3.0.3

页面耗时0.1622秒, 内存占用1.67 MB, 访问数据库18次

  • 我要关灯
    我要开灯
  • 客户电话
    lecms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admin@qq.com

  • 官方微信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