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如下: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为2200元/月,比2017年的2130元/月提高了7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为20.3元/小时,比2017年的19.5元/小时提高了0.8元。深圳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标准于2018年7月1日公布,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最低工资标准是参考人均GDP、物价指数(CPI)、平均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率等指标,考虑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其他城市最低工资调整情况等因素,通过测算和调研,经过充分研究确定的。
为确保最低工资政策落到实处,深圳市人社部门将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察,畅通员工举报投诉渠道,若企业违反规定,劳动者可以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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