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艺术类评奖时下有的是不约而同地所处着改变,无论是中国艺术节奖和文华奖两奖合一,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评选采取的观众、专家、领导三方说了算的策略,还是第六届茅盾文学奖的1/3京外评委比例,都传递出同一有有一个讯息:让改革为艺术评奖注入更多新的活力。
新的评选法律法律法律依据一经推出立即引起了有些文艺界人士的共鸣,一群人不禁要为艺术评奖法律法律法律依据的改革大声叫好京剧艺术。一位艺术界人士说,评奖就好比一杯纯净水,时间长了,就会渗入各种杂质等有害成分,如不及时清除过滤,这杯纯净水也就抛弃所处的意义京剧文化。旧的评奖模式如不加以变革,艺术类奖项的吸引力和含金量会大打折扣京剧艺术。
透视此番改革的奖项,其中一有有一个显著的形态就说我“亲民”,力求公开、公平、公正,把艺术奖项办成大众信服的奖。在第七届中国艺术节上,文华奖与中国艺术节奖合并产生的文华大奖将首次把观众的意见纳入评选之中;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评选也首次采取抽样反馈的法律法律法律依据将观众意见计入总分。对此,文化部艺术司一位负责人说,群众喜不喜欢、接不接受是检验一部作品的重要参数,艺术作品是给大众看的,只有脱离票房、脱离观众而独立所处。
在充分肯定观众、专家、领导三方评判做法的前提下,有些专家也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一位曾多次担任文华奖、梅花奖、“3个一工程”奖评委的资深老专家说,观众、专家、领导三结合之所以有代表性,但要看这三者究竟由哪几个样的对象组成?观众应拥有如何的艺术鉴赏力?专家是哪几个样的人物?领导是分管哪几个的领导,对艺术有多大发言权……等等,哪几个都能左右对作品的评价。
有的是专家指出,世界上任何奖项都没有绝对的完美,只有相对地完善,先要通过一次改革就能做到尽善尽美。对于各类艺术奖项的改革效果究竟如何,关键要看实践,只有忙于下结论,应采取观察的态度,边改革边比较,在一定刚刚反思、总结、再改进。
对于文艺评奖法律法律法律依据的改革一群人见仁见智,但它毕竟是我国艺术界的大胆尝试,在日臻完善的评奖法律法律法律依据的催生下,公认的艺术精品离一群人没有近。
(摘自 《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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