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逐渐融合唱念做打各种艺术手段,为搬演故事、塑造人物服务。唱念做打是戏曲表演的四种艺术手段,同时也是戏曲表演的四项基本功。通常被称为“四功”。唱指唱功,念指具有音乐性的念白,二者相辅相成,构成歌舞化的戏曲表演艺术两大要素之一的“歌”,做指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打指武打和翻跌的技艺,二者相互结合,构成歌舞化的戏曲表演艺术两大要素之一的“舞”。
早在汉代百戏中就有《东海黄公》的节目,通过武术和杂技,表演简单的故事。唐代盛行歌舞,以载歌载舞著称。宋杂剧演出分“艳段”、“正杂剧”、“杂扮”三部分,把歌舞、戏剧、杂耍集于一台,起了相互影响和融合的作用。元杂剧在表演上已有简单的武打。明代弋阳、昆山诸腔勃兴以后,在声乐和舞蹈技艺的结合方面渐趋完善。清乾隆、嘉庆年间,徽调与汉调合流,继承昆、弋的传统,吸收各种地方戏的优点,逐步向京剧演变。大致到了同治、光绪前后,一个以唱念做打多样统一的完整艺术形式才臻成熟。
舞台上,演员对人物的塑造离不开一系列的表演手段(唱、念、做、打)的有机结合,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作为歌舞剧的戏曲艺术表演的功能。更好的表现和刻画戏中的各种人物。不同剧种、不同的剧目、不同的行当,唱、念、做、打各有所侧重。剧种上大抵搬演生活小戏的花鼓、采茶等系统的剧种,载歌载舞;由坐唱形式搬上舞台的滩簧、曲子等系统的剧种,侧重说唱;昆曲、高腔、皮簧、梆子系统的剧种,唱念做打四功并重。剧目和行当上,如《芦林会》以“唱”感人,《闹钗》以“做”服人;小生、闺门旦重唱,官袍丑、踢鞋丑重做,武生、武旦、武净重打,花旦、项衫丑唱做并重等等。
唱功
唱是戏曲的主要艺术手段之一,学习唱功的第一步是喊嗓、吊嗓,扩大音域、音量、锻炼歌喉的耐力和音色,分别字音的四声阴阳、尖圆清浊、五音四呼,练习咬字、归韵、喷口、润腔等技巧;但唱更重要的则是善于运用声乐技巧来表现人物的性格、感情和精神状态,通过声乐的艺术感染力,表达剧中人的心曲。
长期以来,戏曲美学中一直有传声与传情的分歧,有的演员侧重音色和唱腔旋律的美,讲究唱出韵味;有的演员则着重中气充沛、字正腔圆,主张首先要唱出感情。卓越的演员大都把传声与传情结合起来,通过声乐的艺术感染力,表现剧中人的心曲。
戏曲的唱,从来不是穿插在戏里的独立的声乐表演,而是塑造人物的重要手段之一。一些优秀剧目,安排唱段是根据剧情的需要,人物性格、思想、情绪发展的需要。通过优美的音乐形象来丰富和加强文学形象,诉诸观众的听觉感官,正像做和打通过优美的舞蹈形象诉诸观众的视觉感官一样。因而戏曲的唱,演员的技巧和修养都是决定艺术创造得失、高下的重要因素。对同一剧目的同一角色,由于演员的体验、理解不同,也由于唱腔唱法不同,逐渐形成了演唱上各种意趣不同的艺术风格。
不同的剧种,对唱的运用也有所不同。有的唱得多,动辄三五十句,甚至超过百句。有的唱得较少,在剧中人动情的时刻才设置大段的唱腔。唱得多的剧种,往往以唱代念,或介乎唱与念之间,润腔较少。唱得少的剧种,大都在声乐艺术上刻意求工,对行腔度曲,进行高度的提炼。
从戏曲发展的过程来看,唱腔的伴奏是由简到繁的。古老剧种弋阳腔,采用一唱众和的帮腔形式,仅用简单的打击乐伴奏。明嘉靖年间正式形成的昆山腔,发展为兼用笙、箫、笛、琵琶等管弦乐器伴奏,音乐效果大为增强。近代戏曲更加重视伴奏的衬托作用,逐渐增多了乐器的种类,并密切了声乐和器乐的配合。也有些剧种在主要唱段中停止器乐伴奏,由演员独唱“清板”,以突出声乐的表现力。帮腔形式,目前在一些高腔系统的剧种中仍旧保留着,作为烘托气氛、揭示人物内心世界的手段。
由于唱词都是诗词体,句法紧凑精练,文学性较强,因此更便于集中地抒发情感。此外,在叙事、写景、争辩、斥责等场合,一般也常发挥唱的功能,以增强艺术效果,并给人以美感享受。为了便于传达感情、唤起共鸣,曲词的文学性不尚典雅,而在于雅俗共赏、简洁明快、涉笔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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