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2024-05-14  阅读 2  评论 0

摘要: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在10月份税前工

应交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在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5000)=12000-1100-5000=5900元。参照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不超过12000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或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需要注意的是,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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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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