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建造业有关的职业伤害事故可分为12类: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爆炸、中毒、窒息、烧烫伤和其他伤害。
下落半径
一级高空作业:作业高度(H)为2 ~ 5m时,坠落半径(R)为3m;
二级高空作业:作业高度(H)为5 ~ 15m时,坠落半径(R)为4m;
三级高空作业:作业高度(H)为15 ~ 30m时,坠落半径(R)为5m;
四级高空作业:作业高度(H)超过h)30m时,坠落半径(R)为6m。
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不放过
(一)事故原因尚未查明的;
(2)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3)对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进行教育;
(4)针对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
版权声明:xxxxxxxxx;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admin@qq.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