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考结束,多地遴选公务员,要求全日制学历的表述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讨论。其中,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中没有规定只能报考全日制资格。一些地方限制兼职资格的做法有失偏颇,涉嫌就业歧视。
前不久,山东德州一位网友在“领导留言板”中建议,选拔公务员要放宽学历。对此,德州相关部门回复称,2022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中,将明确报名资格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此事引起了社会对地方公务员报考学历的关注。无独有偶,其实公务员选拔明确要求“全职”的地方不在少数。
1.今年4月,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开发布选调公务员公告,全省公开选调8名公务员。规定的资格条件之一是“具有全国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今年6月22日,浙江省天台县委办公室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公告中注明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此外,河南省漯河市、甘肃省庆阳市、海南省文昌市等发布的相关公告。,都明确要求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在笔者看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区别不是学历的区别,而是学习方式的区别。两者在教学方法、课程设置、论文要求等方面基本相同,在招生方面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而且早在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就下发通知要求,明确规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国有企业招聘要根据岗位要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资格条件。时至今日,一些地方政府仍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设置限制,不仅违背了教育体制改革的初衷,也有就业歧视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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