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新标准 调整了纳税时间和地点

 2024-05-14  阅读 3  评论 0

摘要:车船税新标准?据悉一、调整了纳税时间和地点。《车船税法》将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

车船税新标准?据悉一、调整了纳税时间和地点。《车船税法》将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调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将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级人民政府自定”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车船税新标准 调整了纳税时间和地点

二、完善了税收优惠。除保留原《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优惠外,还增加了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免税等税收优惠。

三、优化了税负结构。一是增加了大排量乘用车的税负,排量越大税额越高;二是对挂车按相同整备质量的货车税额的50%计算应纳税额;三是大幅增加了游艇的税负。

四、改革了乘用车计税依据。《车船税法》采用与车辆在价值上存在着正相关关系的“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征收。

五、扩大了征税范围。原《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不需登记的单位内部作业车船不征税。《车船税法》将现行不征税、在单位内部行驶或作业且依法不需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也纳入了征税范围。

版权声明:xxxxxxxxx;

原文链接:https://lecms.nxtedu.cn/qqgs/549713.html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管理员

  • 内容1196554
  • 积分0
  • 金币0
关于我们
lecms主程序为免费提供使用,使用者不得将本系统应用于任何形式的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需由使用者自行承担,与本站和开发者无关。一旦使用lecms,表示您即承认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此条款的约束,并遵守所有相应法律和法规。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admin@qq.com
注册登录
注册帐号
登录帐号

Copyright © 2022 LECMS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LECMS 3.0.3

页面耗时0.0121秒, 内存占用338.72 KB, 访问数据库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