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情侣或者夫妻之间都会写保证书,那么这种保证书真的有法律效力吗?最近的一件事,可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这篇文章就跟大家聊聊。
据媒体报道,2009年,湖南邵阳人王少平和妻子李晓霞在海南省儋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15年,王少平写了一份“保证书”,大意是如出轨,自己将赔偿李晓霞100万元。2018年12月,李晓霞发现王少平真的出轨了,两人于当月离婚。
2019年,王少平再次向李晓霞出具一份欠条,内容是因自己婚内出轨导致婚姻破裂,并同意赔偿她100万元。此后,他还三次出具“保证书”,保证不再与其他女人来往。
2021年6月,李晓霞起诉了王少平,索要这100万元,王绍平的“保证书”和“欠条”,成为法庭上的证据。9月8日,该案判决书公开。法院认为,上述保证和欠条均属于夫妻“忠诚协议”的范畴,认可其有效性,且认定这100万元属于精神损害赔偿金。但综合王少平的经济实力、工资收入等情况,最终判决他向李晓霞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
在王少平与李晓霞一案中,被告与原告离婚后向原告出具一份欠条并非被告向原告借款或被告欠原告其他债务,双方签订的保证和欠条,均属于夫妻“忠诚协议”的范畴。夫妻忠诚协议是已婚公民对自己的性自由进行自愿限制和约束的提醒,是夫妻双方合意的结果,符合《民法典》的原则及公序良俗。
综合以上信息,保证不能随便做,做了真的会被告,希望各位读者都能知道这件事,承诺有风险,保证需谨慎啊!希望这篇文章让大家对忠诚协议的条款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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