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的特征 国际性为主要特征

 2024-05-14  阅读 3  评论 0

摘要:在港口码头我们会看到数不清陈列着的集装箱,这就好比我们的“大号”快递,而这些“快递”也是有保险的,被叫做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

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的特征 国际性为主要特征

在港口码头我们会看到数不清陈列着的集装箱,这就好比我们的“大号”快递,而这些“快递”也是有保险的,被叫做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

集装箱货物保险即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承保的是运输货物从一国(地区)到另一国(地区)之间的“位移”风险。

由于集装箱本身既不能象货物那样由卖方把所有权转移给买方,被理财保险人也不能象一般运输理财保险那样,仅对运输途中的风险进行投保。

针对这种情况,有些国家船东相互理财保险协会成立“联合运输保赔协会”,将属于财产理财保险范围的集装箱理财保险也包括在自己的理财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对集装箱承运人的损失、费用以及责任给予全面的保障。

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的特征:1、事故发生的频度高,造成损失的数量大。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以其安全、简便、优质、高效和经济的特点已广为国内外贸易界和运输业所接受,业务量迅猛增加。与此同时,由于其覆盖面广、涉及环节多,因而不可避免地使得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频率增加,造成的损失也大。

2、运输保险人责任确定的复杂性。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涉及多种运输方式。一般以海运为主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以及内河运输等为辅助。

在承运过程中,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遭受的损失是否负赔偿责任,首先应以导致该损失的危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合同上所约定的承保事项为依据。也就是说,只有因保险合同上所约定的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

其次是货物受损的程度限制。当损失尚未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程度时,保险人也不负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多式联运下货物损失赔偿的确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保险合同本身的承保范围,同时也涉及到与运输有关的货物承运人的责任问题。

3、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具有国际性。多式联运所涉及的保险关系方不仅包括供箱人、运箱人、用箱人和收箱人,而且包括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承运人和货主等。因此,运输保险的预防与处理,必须依赖于国际间公认的制度、规则和方法。这是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的一个显著特征。

总的来说集装箱本身不作为交易品,但又不等同与飞机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所以在保险理赔方面单独为其出台了专属保险,以上也就是其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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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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