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知名演员李亚鹏被判赔4000万的新闻冲上热搜,这里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3月16日作出的重审判决书显示,一份证据显示了2015年4月16日至4月17日微信“群聊”中的内容。2015年4月16日,李亚鹏在群聊中发布语音一段,内容为:“现在我们真的不是说时间的问题,我们已经无路可走了……但是在最后我们还是会尽我的力量……分两步来解决,先让阳光进,到明天中午我们再去起草,你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保障我给你们一个什么样的保障,需要怎样我都可以……。”2014年4月17日,李亚鹏在群聊中发布《承诺函》文字。法院审理此案时,李亚鹏和中书公司辩称,泰和友联公司以雪山公司被拍卖相要挟,胁迫李亚鹏、李亚炜、李一兵签署《承诺函》,在此情况下,李亚鹏不能不签署《承诺函》,对4000万元投资收益担保责任,以换取泰和友联公司放弃优先购买的承诺,签署《承诺书》不是李亚鹏和中书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关于李亚鹏签署《承诺书》是否存在胁迫情形的争议焦点问题,法院认为,李亚鹏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在签署时存在被胁迫的情形,法院对此不予认定。
3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重审判决,李亚鹏和其兄李亚炜向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驳回泰和友联公司其他诉求。3月17日消息人士透露,此案历时多年,因李亚鹏欠款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达到了上千万元,这还不包括中间因诉讼造成的利息损失。
据媒体报道,李亚鹏代理律师回应称:本案属于普通的商事纠纷,目前尚在司法程序中,此一审判决并非生效判决。跨行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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