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干货指南来了!有关你的钱袋子,那么该怎么计算呢?还有哪些人是不需要办理的,具体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0年度个税汇算即将开始,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可采用多种方式完成办理。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需要说明的是,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建议纳税人尽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以免产生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
首先我们要知道2020年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是多少,这个金额指的是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这期间所有的工薪、报酬等收入。先用这个金额来扣除60000元、专项金额以及捐赠金额。
其次,用得出来的金额乘以国家规定的相关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再减去2020年期间已经预缴的纳税金额,得出来的就是应退或应缴的税款。如果说在2020年预扣缴的时候,多扣了税款,那么汇算后,这笔税款就会“退”回来。
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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