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基数为3030元,上限为19935元;期间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大于等于3125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基数为3360元,上限为19935元。
五险(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 19% (个体工商户12%),个人 8%;
医疗保险:单位 9%,个人 2%(还需承担10元/人,大病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单位 0.5%,个人 0.5%;
生育保险:单位 0.8%,个人不承担;
工伤保险:单位0.2—1.9%(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需注意,2018年5月起,工伤保险费率在此基础上降低50%,2018年7月进行差调,个人不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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