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024-05-14  阅读 5  评论 0

摘要: 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四项,分别是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这四大保险原则作为人们进行保险活动的准

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四项,分别是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这四大保险原则作为人们进行保险活动的准则,始终贯穿于整个保险业务。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有利于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发挥保险的职能和作用,有利于保障人们的生活安定、社会进步。

保险利益是指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有四个成立条件:合法的利益、经济有价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近因原则是指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用以确定保险赔偿责任。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诚实、守信。保险合同就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的一种射幸合同,保险法第5条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它主要通过保险合同双方的诚信义务来体现,具体包括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义务及保证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及弃权和禁止反言义务。

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危险事故发生后,受到了严重的损失或者是损害,可以充分的获得补偿。实际运用过程中,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

损失补偿原则有三个派生原则,即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代为追偿原则,委付原则。在重复保险的条件下,为了避免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获得超额赔偿,因此采用顺序、限责和分摊等原则。代位求偿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以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版权声明:xxxxxxxxx;

原文链接:https://lecms.nxtedu.cn/lzgs/584460.html

标签:保险本原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管理员

  • 内容1196554
  • 积分0
  • 金币0
关于我们
lecms主程序为免费提供使用,使用者不得将本系统应用于任何形式的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需由使用者自行承担,与本站和开发者无关。一旦使用lecms,表示您即承认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此条款的约束,并遵守所有相应法律和法规。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admin@qq.com
注册登录
注册帐号
登录帐号

Copyright © 2022 LECMS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LECMS 3.0.3

页面耗时0.0142秒, 内存占用330.16 KB, 访问数据库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