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上市条件

 2024-05-14  阅读 6  评论 0

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注册制上市条件包括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

创业板注册制上市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注册制上市条件包括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等。

用户在开通创业板股票买卖时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权限时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以及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必须满足以上两条要求。

创业板的权限在开通时必须到证券公司营业厅办理,在办理时需要签订风险提示书,因为买卖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时面临的风险会较高,如果判断不准确,这时及时可能出现投资本金亏损的情况。

创业板在2009年10月30日正式上市,也可以称为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主要满足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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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lecms.nxtedu.cn/lzgs/564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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