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是,首先需要核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编制审核底稿。之后将审核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
以下是详细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1、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账账、账表是否一致。
2、针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时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编制审核底稿。
3、将审核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鉴定报告、保留意见鉴定报告、否定意见鉴定报告、无法表明意见的鉴定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是每年的5月31日前可申报,比如,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一般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具体请以各省市税务局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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