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就是一些公司或者个人,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时双方不对等关系对借款人设下一环套一环的套路,使得借款人在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陷入越来越高的债务陷阱,是违法行为。
套路贷的五个基本特征: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放款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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