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2024-05-14  阅读 4  评论 0

摘要:企业计提土地使用税时,借:税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

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企业计提土地使用税时,借:税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借:本年利润,贷:税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2、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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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lecms.nxtedu.cn/lzgs/556473.html

标签: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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