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资金的所有人是

 2024-05-14  阅读 3  评论 0

摘要: 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受托人。信托有效设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的其他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项运作的财产,仅服务于信

信托资金的所有人是

 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受托人。信托有效设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的其他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项运作的财产,仅服务于信托目的。对委托人来说,丧失了对该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该信托财产不再属于其自有资产。

对受托人来说,取得了该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权,之所以说是名义所有权,因为并不能享受这一所有权所带来的信托收益。对受益人来说,取得了信托收益的请求权,即信托受益权。

维持这种状况的条件是信托存续。信托一旦终止,上面所说的情形就会产生变化,受托人不再是信托财产的所有人。这也是受托人仅作为名义持有人的原因之一,该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于委托人、受益人或者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依据信托意图而管理和支配的财产。信托财产须为特定化的和现实存在的财产;它可由不动产、股票、公债、抵押契据、保险单、银行存款等构成,但非财产性合同权利不能作为信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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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lecms.nxtedu.cn/lzgs/556085.html

标签: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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