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程: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初审,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
初审合格,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保证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书递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单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手续,签订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开立个人贷款专用账户。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
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收回相关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是不能以个人的名义去办理的,用人单位在第一次给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把需要的材料提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就会进行审核,等公积金账户办理好了,按时打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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