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明细会计分录

 2024-05-14  阅读 2  评论 0

摘要: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贷:累计折旧。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

固定资产折旧明细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贷:累计折旧。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而使其损耗导致价值减少仅余一定残值,其原值与残值之差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是固定资产折旧。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需要考虑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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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lecms.nxtedu.cn/lzgs/554632.html

标签: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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