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22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政策为例,石家庄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60万元,公积金具体可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对申请人所购买房产价值、申请人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
石家庄市公积金可贷款额度部分计算标准:
1、按所购房产价值计算: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房的,贷款比例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80%(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结的20%);
缴存职工家庭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2、按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借款人申请人为单身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能力=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生活费;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贷能力=(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生活费)+(借款申请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生活费)。
月生活费为石家庄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贷款额度=月还贷能力÷申请贷款年限对应的每万元贷款等额本息月还款额×1万元。
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金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50%。
3、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缴存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配偶缴存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
个人缴存余额不包括贷款审批日前12个月内非正常补缴部分;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
以上计算方式仅供参考,具体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以当地公积金中心评估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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